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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剽竊是殘忍的,對相信過的人來說。

昨晚原本睡意已濃,沒想到半夜睡前習慣性地看一下韓國新聞、看看標題強迫灌輸單字,卻看到了令人震驚的消息:因《請回答1988(응답하라 1988)》再度成為暢銷金曲的《請不要擔心(걱정말아요 그대)》居然陷入了抄襲風波。

我的心碎了,這一夜難以入眠。

看遍了所有韓文報導,大部分內容相去不遠。26日有人在音樂網站上爆料指出,《請不要擔心》一曲是抄襲德國40年前一個團體「Bläck Fööss」的創作曲,引發了軒然大波。想當然爾韓文網站也放上了對比的youtube畫面。

我是不會隨便下定義抄襲的人,因為和弦就那麼幾個。我也覺得很多時候想起的旋律容易類似,這些我都明白。但實際聽完兩首歌之後,原本全仁權這位歌手的歌、或是請回答1988中翻唱的版本我能琅琅上口不說,畢竟當初喜歡到反覆播放日夜相伴。德國原曲的這首《Drink doch eine met》真的是一‧模‧一‧樣,相同到聽不懂德文的我也能唱下去了。我沒有辦法欺騙自己,替這首自己最心愛的歌曲做出任何辯駁,我的心鴉雀無聲。想說些什麼、想找些什麼,都無法。

德國原曲

韓國歌曲

大家應該也都清楚,正常不是那種專業音樂人,是很難辨識所謂抄襲的幾小節、幾個音符,但這兩首歌,我相信任憑每位路人都聽得出來他們的重疊。

我想這就是抄襲的殘忍吧!不談法律、不談正義,而是對所有相信過這首歌,對所有因為《請回答1988》而感動的人,對所有那些時空的珍惜,好像一夕之間全毀了。也許有人會說,你還是可以喜歡《請回答1988》,你還是可以喜愛這首好聽動人的《請不要擔心》,兩件事是不相干的。是的,理智上是如此沒錯,但情感上卻很難區分它們的連結,只要一想起原本投入的感動,始於一首2004年發出的歌,卻居然來自於十幾年間神不知鬼不覺的抄襲40年前的歌曲?那份情感已經變質。

以後我看到家中珍藏的《請回答1988》藍光DVD,以後我望著珍藏的《請不要擔心》OST,以後我只要一想起崔澤、德善或是正煥,甚至是想起我促使我開始寫部落格、建立粉絲團的這首歌,通通都會先想起,這首歌的抄襲與遺憾。

我想這就是抄襲剽竊的殘忍吧!做這件事情的人不懂,可能法律定義他們傷害的是原作的權益和心血,我想講的是他們傷害的是這一顆相信過的心與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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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新聞: https://goo.gl/x2VLZU 、韓國新聞: https://goo.gl/8l8HA4

全仁權經紀公司有表態,接受韓國媒體採訪時表示:「不可能抄襲,絕無此事。」以及「其他無可奉告。」全仁權本人在FACEBOOK上震怒,只寫了:「我沒有抄襲,隨便你們怎麼想,我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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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所謂。

我想起最近最紅的谷阿莫被告爭議。我沒有要跟大家談法律問題,更不從二次創作或是取得授權來批評他,也不是因為他很尖銳高頻的旁白聲音拒絕收看。我不看谷阿莫的影片只是因為一件很小的事情。有一天朋友傳來了谷阿莫的5分鐘看完電影《丹麥女孩》連結,我聽過他,但當時並不太清楚他是誰,因為很喜歡《丹麥女孩》這部電影就看了。看完之後我的心很明顯地被傷害了,那就是我真實的感受。我憂鬱了一整天,只因為沒有辦法理解與諒解有人能那樣詆毀我心愛且感動過的影片畫面,以後我談論起、我想起、我想推薦給朋友看《丹麥女孩》這部片,都會浮現谷阿莫的聲音說著「男主角與女主角交配。」、「他想試試看穿女裝和射精哪種比較爽。」

我試圖說服自己「那也是一種評論、就跟妳自已寫劇評一樣啊!」可是很快地我就明白,至少我喜愛或不喜歡一部戲,推薦或不推薦一個場景,都還是衷於原意、不願斷章取義。扭曲原意並用些低俗的髒字來拼湊所謂的字句,大概不能稱為評論。被告爭議事發之後,谷阿莫曾站出來解釋,說他並無違法。我對他要說什麼、或是他必須自清等雖不認同,但都理解、可是阿莫啊~你要知道,有些人在乎法律,有些人曉得正義,而我們這一種人,其實是無法忘卻你給的情緒傷害,可惜你的辯駁對我們視‧而‧不‧見。

情緒傷害。不只毀了那個作品,更毀了作品曾與我共存的那瞬間時空。我想這就是跟抄襲剽竊一樣的:殘忍。

不管是全仁權先生還是谷阿莫先生,你們,偷走了我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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