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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天一曲《好好 - 想把你寫成一首歌》成了日本動畫電影《你的名字(君の名は)》「宣傳」中文歌,結果引來影迷不滿,大肆抨擊抗議,還讓電影公司跑出來特别註明「電影中原本歌曲不會被換掉,這只是宣傳歌」。

 

到底《你的名字》影迷抗議有理?還是五月天倒楣中箭?想了一想,其實這跟我最近很想寫的心得有關。

 

先說結論:我認為這件事情並不是那麼嚴重,五月天不該承擔責任,電影公司則是很衰。

 

但我也不是一開始就這麼想的。談五月天事件之前,先說說另外一件事吧。

 

這幾年來念日文又學韓文,哈日又追著所謂外界稱呼的韓流跑,我最常聽到的問題除了怎麼可以不留學就學會日韓文之外,就是這一題頻率最高:「到底是日劇變難看了,還是韓劇太好看了?」說實話,我看日劇的頻率也下降很多,我沒有不關心,可是不是常常看不完,不然就是看完沒有啟發什麼重大的思想或感動。

 

我無意戰日本好還是韓國好,反正論演藝作品或格局,資源以及市場,都比台灣好,台灣人戰三小(ㄜ)....,但我想說的是,多年來接觸日韓娛樂文化深刻體會到了一件事情是「韓國人賺錢,目標是外銷;日本人做事,鎖定的是內銷。」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韓劇在行銷的時候,他所佈局的目標是全世界,是中國大陸是台灣,是亞洲,甚至是美洲都會買帳,但日本人的世界,需要你去融入他們。

 

當然韓國也有很多戲劇是談論比較完全屬於韓國文化人才能體會的,但大部分的設計編劇和感動,可以不分國籍。日劇給我的感覺卻不是這樣,它守住一個世界(但不小),它僅僅在那裡面發展就可以得到很多收益或是認同,日劇沒有想要征服全世界的企圖,他們是拍給自己人看的。所以喜歡日本文化的人不是沒有,但是需要群眾去融入那個世界,韓劇卻是積極經營,版權賣到翻掉,韓國本土收視率很爛也沒關係。(相反的,日劇要外銷就非常困難,轉播權利金高不說,DVD,藍光更是貴到爆炸。Fan meeting也不像韓星一場場來亞洲開,日本並沒有想要經營海外市場,這是事實。)

 

日劇又受限於十集以下的設計,「公式化」更是成了註冊商標。所以有時候我會看了好一陣子才能融入日劇好笑的梗、才能開始覺得不會演得刻意,但基本上這些問題,韓劇很少出現。有時候看了什麼日劇,朋友問哪裡好看?「嗯...不懂日文、不喜歡日本文化,很難說耶。」講不出來,就是我最大的煩惱。

 

這其實沒有好或不好,只是選擇目標的問題。日本自己國內市場就夠大了,他們不做國際市場根本沒問題。但韓國人的野心和目標更遠,當然以企業經濟型態論,韓國更需要這種軟性文化的外銷來立足,這就造就了差別。韓劇中很多元素是不需要語言相通或是文化背景就能得到共鳴的,但日本文化老實說,不只是日劇,日本所有東西都非常的封閉。這裡的「封閉」不代表負面意義,如果我討厭日本、那我也不可能學日文或分析日本流行,封閉是指在日本人的腦袋中,他們的文化就是維持自己世界的頂尖,至於要不要征服島外的世界,沒差。

 

所以你會看到韓星一個個都想去日本發展,而能夠成功過去的一定算是當紅者,韓星征服對岸或台灣也更不用說明,美洲甚至是南美,更是韓國影劇積極經營的市場。但日本當紅藝人呢?福山雅治到了演藝生涯很後期因為《伽利略》大紅後才第一次來台灣宣傳。

 

當然,以前也有韓劇和日劇,為什麼以前在台灣日劇超人氣,現在反而是韓劇當道?很簡單,韓國娛樂產業一直在多元化進步,再也不是只有婆媽愛哭絕症車禍劇本,甚至比日本拍出更多關懷社會議題、或是很奇特的愛情故事。而時代在進步,當網路、電視普及到一種程度,全世界的人都能夠接收到這些內容時,大家花在各國的娛樂產業當然就會被瓜分。所以早年台灣受日據時代影響,哈日力量始終不減,但在韓國大舉進軍的情況下,漸漸也節節敗退了。

 

回到五月天唱《好好》一曲成了《你的名字》的宣傳曲名這件爭議上,到底電影公司該不該罵呢?我第一時間聽到這件事情時的反應其實是:「真的很欠罵,怎麼可以隨便搭一首中文歌呢?又不搭!」

 

但第二秒冷靜下來之後,就發現因為我當時的腦子已經身處在「日本小世界」中,所以我沒辦法接受其他事物的闖入。又,當我在欣賞日本文化之際,頻率就會自動match日本所畫出的圈子,所以我一心想著日本電影怎可能容許隨便搭歌曲?我一心想著五月天的歌曲適合導演新海誠想要傳達的fu嗎?我一心想批判、捍衛我內心的「日本世界」。

 

但其實台灣電影公司找中文歌宣傳早就行之有年,如果是要探討這件事情好不好,那就請另闢戰場,跟這部電影其實沒關,比這部搭得更莫名其妙的大有案例在。(可以的話我當然希望每部電影都能量身打造歌曲)。再點開五月天這首《好好》來聽,「咦?原來不是很rock的歌。」「其實蠻好聽的。」老實說,電影公司去找宣傳曲這件事情,仍要耗費不少功夫,找贊助並不簡單,並不是『隨便配一首歌』。

 

 

而再深刻研究一下,五月天有必要因為這部電影「沾光」嗎?

 

答案當然是沒有。五月天又不是什麼無名團體,基本上雙方合作是「天團x破億強片」,身分地位並沒有差距(我絕對不會透露如果找某亞洲天團就令人翻桌)。就算真要說這首歌的意境不符合,好像也不至於嚴重到被罵到臭頭。

 

寫日韓文化的我,一直都是很羨慕這兩個國家的精緻作品,前幾天也才感慨了台灣金鐘獎與韓國電視台tvN頒獎典禮的巨大差異。有時候我們的崇拜是合乎邏輯的,但有時候也記得要走出那侷限的文化圈,回頭看一下世界、再發脾氣也不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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